(袁燕芳)今年,恩施市检察院迎来第十七届检察文化“恩检星光”主题活动,作为其中的重头戏,“新司法检察理念故事汇”活动已成功举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双贏多赢共赢”“能动司法检察”等等,这些新司法检察理念在业务中落实得怎么样?如何在办案中体现讲政治?10位选手已经以他们的方式告诉我们答案,我们近期开始分享这些故事。
今天,来自该院政治部的袁燕芳从社区治理工作出发,诠释她感悟到的检察新理念。
当人造卫星第一次从太空中获得完整的地球夜景开始,人类便通过这张夜景图的光斑密集程度来判断城市与国家的发达程度,和那些冷冰冰的数据相比,夜景光亮图既形象又直观。“亮灯”,成了文明、发展、希望等美好生活的代名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解决人民急难愁盼,守护群众微幸福,一场背街小巷“亮灯记”已悄然上演。
一条线索引关注
“我们小区外边这条路,没有安装路灯,乌漆嘛黑的,晚上很不方便,希望检察官能够帮助解决。”2022年6月23日,我院接到包保小区居民张某的一条求助线索。
位于金子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社区的板桥还建小区,是我院包保小区之一。作为耿家坪社区“大党委”主要成员单位,我院切实履行党组织成员责任和包保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行动。
一盏路灯关民情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为进一步核查该路段的真实情况,当晚我院就组织检察官开展调查,实地走访板桥还建小区。
板桥还建小区是恩施市统一规划修建的拆建小区,是典型的城中村地带,社情、民情比较复杂。门口的道路自西向东连接金桂大道和金龙大道两条城区主干道,紧邻金龙小学和恩施市中医医院。
这条街道长约500米,居民自建房和商住小区错落混杂,仅两侧居民就有1652户,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该道路未设置路灯等照明设施,不便于居民夜晚出行,且影响过往车辆行驶视野,安全隐患极大。
一纸建议准开方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路灯问题看似小事,却承载着居民触手可及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找准责任主体、推动路灯安装事宜,成了当务之急。
通过查阅《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2022年6月28日,我院向恩施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城市照明主管职责,在板桥还建房小区南侧道路设立照明设施,保障附近居民和车辆安全出行。
恩施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筹措资金15万余元,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很快,该路段22颗路灯通电亮灯,点亮了4000多位居民的回家路,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一次回访固成效
为进一步检验路灯照明效果,形成社区治理强效合力,2022年10月24日晚上,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来到板桥还建小区,就该门口道路未安装路灯存在出行安全隐患的公益诉讼监督案开展“回头看”。
“以往夜晚出门都怕摔跤,现在装上路灯,我们晚上可以放心出来遛弯,路上没人,心里也踏实。这才是为民办实事,解决了我们生活的大问题。”一位散步的老大爷高兴地说。明亮的路灯下,老人在遛弯,小孩在嬉戏,安居乐业、心无挂碍便是如此。
一个机制助治理
这个“小事”只是我院融入社区治理的一个缩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我院“社区检察岗”+“志愿服务岗”助力社区治理的生动实践。
2022年,依据恩施州构建“大城管”格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包保责任表,我院迅速成立一支79人的志愿服务队,全员迅速下沉,实现包保网格内的345栋居民楼5000余人全覆盖。仅2023年4月,我院就开展集中活动3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册500余份。
通过法律宣传、矛盾化解、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等工作,“社区检察岗”+“志愿服务岗”模式轻松实现微触角全覆盖,检察职能与社区需求无缝对接,搭建起了社区居民与检察院之间的“连心桥”,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是贯穿始终的鲜明主线,向着人民更美好、更高质量的生活期许砥砺奋进是共产党人永恒的主题。作为检察人员,要坚守为民初心,应民呼、解民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件,把人民满意作为我们追求的目标。守一颗初心,担一份使命,擎一盏灯,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