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 于诗祺)“法院的一审判决到了,我的人生第一桶金追回了,总算能安心外出工作了。”近日,恩施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的申请人小李打电话和检察官分享这一喜讯。
2月13日,一位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疲惫地走进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办公室,经检察官仔细询问得知,小李是因第一笔工资迟迟未到账而烦心。
小李从小就对挖机感兴趣,高中毕业后便学习驾驶挖机。2020年底,18岁的小李接到人生第一笔订单,为农业合作社平整土地,用于种植蔬菜。工程结束后,按照约定,农业合作社应支付小李工资116500元,但农业合作社及其实际负责人谢某陆续支付小李45500元后,对于欠付的工资71000元,李某多次讨要,农业合作社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这是我第一次接订单,没有想到需要签订合同,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小李担忧地问检察官。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谢某作为经手人出具了欠条,并在微信聊天中表示会继续向你支付余款,他应与合作社承担连带责任。”仔细分析小李提供的证据材料后,检察官耐心宽慰小李,有合作社出具的欠条、李某和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予以佐证,该院决定支持李某将合作社、谢某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
“我只有他的联系电话,不知道其他身份信息。”小李满脸愁容地向检察官解释到。
考虑到没有其他身份信息,立案时被告身份便难以确定,办案检察官主动到恩施市公安局查询谢某身份信息,并详细指导小李如何拟制民事起诉状,并帮助其整理证据材料。办案检察官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的同时带领小李到法院立案,由于相关证据材料事前准备充分,法院当日就对李某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案件予以立案。
听到小李轻松愉快的声音,检察官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落地,接着在电话中告知其判决生效后,若农业合作社、谢某未支付欠付的劳务工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耐心讲解如何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据悉,该判决生效后,谢某主动向李某支付了劳务工资12000元,剩余工资也将陆续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