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落实年检制,守护“出行安全”
“恩施市现有电梯5574台,为最大程度防止隐患的发生,形成电梯年度检查机制,一年一检;日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将电梯分为重点检查、非重点检查电梯,对重点检查电梯高频率、高比例抽查,保障电梯的运行安全。”在此前办理的某小区电梯违规使用案中,行政机关虽已整改完成,为彻底解决电梯安全隐患问题,该案检察官与行政机关多次沟通后,终于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取得一致意见。
去年年底,该院开展“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活动,深入城区老旧小区、大型酒店、商场、餐饮企业,对电梯的使用、保养、监管等各环节开展专项行动。经过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电梯超期未进行检验、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工作不正常、未在显著位置粘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维修保养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电梯带病运行,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指派专业人员现场督导,协调专款50余万元对问题电梯进行维修,督促案涉54部超期未检电梯全部检验合格。
煤气罐拧紧安全阀,守牢用气安全
在许多老城区、乡镇,存在大量使用液化气罐做饭的情况,漏气事故也时有发生。
2022年初,该院经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多家餐饮经营者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所有使用液化燃气的餐饮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先后督促600余户餐饮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配备灭火等消防设施,有效督促燃气使用更加安全可靠。
“看似不起眼的报警装置,却是餐饮企业的必需品。”人民监督员范建生说,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使餐饮企业有安全的经营环境、消费者有安心舒适的消费环境。
消除道路隐患,守护脚底安全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为严格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精准监督,该院实地走访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全市7个乡镇辖区,针对窨井盖破损、缺失、坍塌、凸起、松动等情况开展调查,共排查井盖3581处,发现问题井盖471处,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3件,磋商整改2件,督促维修、更换471处问题井盖。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自2021年以来,该院还先后针对城区及乡村道路路面凹陷缝存在事故安全隐患、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盲道等安全隐患问题,共立案监督8件,通过检察建议,修复破损道路16处,督促行政机关劝离违停车辆2000余台,拖离侵占人行道盲道机动车辆416台,“交管APP”拍照取证违停机动车480余辆,并在多处设立警示牌依法查处,有效整治了盲道被损坏、阻断、占用等情况。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恩施市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隐患风险,与行政机关同心合力,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当好安全生产的守护人,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