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已将4家企业漏缴的2万元环境保护税款收缴入库。”近日,恩施市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单位的回复,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税依法征收已见成效。
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种,旨在激励企业节能减排,是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
今年年初,该院积极运用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环保税法律监督模型,从行政机关调取排污许可、环保税申报明细、环保税入库明细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进行综合比对,筛选出了26条可能存在环境保护税漏征的案件线索。
经实地走访、人工研判分析后,认定其中4条线索所涉企业未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该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税收征收管理职责,保证环境保护税及时征收入库。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环境保护税整改落实专项领导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人员核实相关企业2021年、2022年度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纳情况,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对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第一、二季度的环境保护税进行申报。
辅车相依,孤掌难鸣。为从源头上解决环保税征收的难题,在行政单位整改期间,该院通过分析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出的环境保护税漏征的案件线索发现,环境保护税未能及时征收入库的原因除了纳税人对环境保护税政策知悉不高而未主动申报缴纳外,还因为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缺少信息交流和线索移送。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需行政机关配合协作,共同发力。”鉴于此,该院向税务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普法宣传,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交流和线索移送。
“针对检察机关的4份检察建议,行政单位是如何整改落实的?”
“行政单位是否及时进行了自查?”
“如何保证环保税应收尽收,是否形成了长效机制?”在该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黎玉峰、市政协委员吴际庆、人民监督员向大海连连提问。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企业已经一次性补报环境保护税,并缴纳了滞纳金。之后,我们立即梳理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环保税进行专项巡查,并核查辖区内正常经营的5家非煤矿山,对其中两家未按规定缴纳环保税的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都已追缴到位。此外,我们还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比对,对其中未申报环保税的28户企业进行了逐户核查;建立税务、环保、自规、市场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对日常沟通协调、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同治税合力。”行政机关针对提问一一回复到。
“追回漏缴的环境保护税,同时帮助税务机关从源头上解决了环境保护征收难题,确保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办案意义重大。”听证会上,与会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均表示该案整改效果佳。
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数字检察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效发挥守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