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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千里,给出涉企社矫对象“监管+经营”最优解

【字号:    】        时间:2024-05-17      

 (廖瑞权 李远辉)从湖北恩施到四川南充、泸州、成都,近1000公里的路程,留下了恩施市检察院的护企身影。

  “要过年了,一百多名工人工资还等着我去四川发放呀!”2024年1月20日,社矫对象谭某焦急地向检察官讲述其需要请假的理由并提供了相关资料。

  经检察官了解,谭某就职于恩施州某公司,长期在四川施工经营,是该公司在四川多处工程的实际负责人,管理施工队伍100余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针对谭某的请假申请,虽然考虑到社矫对象严管期间存在社会风险,但如果谭某所说属实,年关将近,一百多名工人工资没有兑现,是否存在更大社会风险呢?

  监管和经营要双赢,秉持这个理念,检察官将问题关键落在了核查谭某情况上。于是,根据服务联系包保企业工作机制,该院和恩施市社矫机构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前往四川南充、泸州、成都,核查谭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实地查看工程现场,现场查阅相关合同资料,与项目方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交谈……经过多种方式核查,小组人员一致认为,谭某的施工项目真实,其为实际施工现场负责人。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基于核查的情况,社矫机构及时批假,为谭某解了燃眉之急。

  近日,谭某以工程项目进度加快为由提出经常跨市县活动请假申请。

  如何在平等保护的前提下,既保证社矫工作规范开展,又为涉企社矫对象跨市县经营活动“松绑”?为了实现平衡,该院与社矫机构召开联席会议。

  “谭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服从监管,表现良好,且其施工项目正加速推进,工作变得繁忙。”在确保符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该院与社矫机构科学评估,认定谭某社会危害性小,以系统点名、手机定位等方式加强监管,能在极大程度上降低监管风险。

  最终,一致同意通过谭某经常跨市县请假申请,并调整矫正方案,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做好帮扶工作。

  谭某不是个例,近期,该院开展专项行动,在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开展的前提下,为20余名涉企社矫对象解决经营难题。

  “在涉企社矫对象监督案中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对最高检‘检察护企’工作部署的积极回应。”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检司联动,提升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积极回应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合法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