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95名工人的142万元工资支付完成!

【字号:    】        时间:2024-07-12      

(张洁)“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已经全部收到了,感谢检察官。”近日,一起涉及95名工人工资共计142万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恩施市检察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95名工人工资得以全部支付完成。

  经查,2022年8月,周某承包了恩施某公路港物流施工项目,姜某、田某等近百名员工在周某工地上从事水电、消防、资料员等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8月完工后,周某因项目工程款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95名工人工资共计142万余元,面对劳动者的追讨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工人们将该情况投诉至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该局将案件移送至恩施市公安局立案侦查,12月底,该案移送至恩施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细审卷宗后,发现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周某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周某筹措了99万余元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对于剩下的21名工人工资共计43万,周某采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拒不配合的处理方式,该行为已触犯刑法。

  承办检察官认为,单纯的刑事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工人们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另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近亲属了解情况、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以及其行为对社会和劳动者的造成的伤害。

  经过释法说理,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改以往“我没有支付义务”的供述,认为自己的做法确实欠妥。2024年1月初,承办检察官促使周某近亲属筹措了36万余元交与恩施市公安局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由于周某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周某尚拖欠田某1人工资6万余元,周某与田某达成支付担保协议后,承办检察官多次督促周某支付拖欠的田某工资,周某积极筹措资金,于2024年6月24日将拖欠的田某工资支付完毕并取得田某的书面谅解。至此,周某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

  鉴于犯罪嫌疑人周某及其近亲属在承办检察官的调解下主动支付了劳动报酬,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恩施市检察院对周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违法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其个人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影响。是恩施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护薪人”,解决“烦薪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