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站在捍卫英雄烈士、守护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高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携手保护英烈荣光,推动红色资源在保护中利用,红色精神在利用中传承。
诉前磋商,守护散落的“红色星火”
恩施市检察院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对辖区内的多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线索摸排、证据收集。
发现板桥镇烈士陵园因年久风化,存在围墙裂口,纪念碑破损、外围梯步破裂等问题,屯堡乡胡安明烈士墓、胡德胜烈士墓墓葬字迹模糊不清,不便于公众瞻仰。根据调查结果,该院马上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告知这一调查结果,且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决定就发现的问题开展磋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展示陵园现场图片,并以磋商的形式提出监督意见。
相关单位代表围绕发现的问题,阐明自身职责,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烈士陵园修缮得怎么样?为查看烈士陵园修缮保护情况,恩施市检察院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公益诉讼“回头看”紧密结合,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搬到公益诉讼办案现场,组织30余名党员干警到恩施市板桥镇烈士陵园接受红色教育。
青山巍巍,松柏长青,修缮完毕的纪念碑在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间巍巍矗立、庄严肃穆,让人肃然起敬。
检察建议让信仰之光穿越时空
“这种集体验式、情景式为一体的‘沉浸式’学习方式,让我们对主题教育更加入脑入心。”一名党员群众在参观中共鄂西特委旧址及陈列馆,重温红色记忆时感叹到。
中共鄂西特委旧址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五峰山村。1940年8月,周恩来派中共中央南方局党委委员钱瑛来到此地,召开湘鄂西区党委扩大会议,宣布成立中共鄂西特委。2004年8月,恩施市政府将中共鄂西特委旧址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而此前,恩施市检察院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的中共鄂西特委旧址道路泥泞、崎岖不平,且周围无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严重影响群众瞻仰英烈的肃穆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让中共鄂西特委旧址发挥其应有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经立案调查,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推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对中共鄂西特委旧址的红色旅游步道、广场及浮雕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整改期间,该院邀请代表委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多次“回头看”,并邀请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整改蓝图出谋划策。
经过多方努力,中共鄂西特委旧址成为集红色文化传承、党员教育培训、党史宣传学习、红色乡村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红色美丽村庄”和红色革命教育基地。
英雄的精神早已穿越时空,在党员群众心头久久回荡。
“检察+”模式,捍卫英雄荣光
“每一段英勇事迹都不应被忘却。为此,我们与相关单位建立工作机制,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常态化,形成同向发力的好氛围,实现红色资源长久保护的目标。”恩施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舒红兵表示。
结合具体办案,该院着力构建“检察+行政”齐抓共管的跟进落实模式,共画红色资源保护“同心圆”。
建立协同保护制度,与恩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文件,搭建日常联络、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英雄烈士管理保护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烈士纪念设施摸底排查,针对保护不到位的情况,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履职,确保烈士纪念设施本体建筑保护良好,确保周边环境保持庄严、肃穆、清净。
“检察机关多次邀请我们参与红色资源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听取意见,同向发力,切实将维护公共利益、捍卫英烈荣誉、保护红色资源做到实处。”在对恩施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受邀参与公开听证会的市政协委员吴际庆表示一直关注恩施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也希望同检察机关一起努力,让红色资源“活起来”“会说话”。
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把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是对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最好铭记。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从办理到治理,以检察之力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