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效果
教育帮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治本”之举,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是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能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进一步强化集体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以更加乐观、积极的状态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熊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恩施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熊某某住深山,距离当地司法所路途遥远,交通极其不便,再加上年过七旬,文化程度为半文盲,安排熊某某参与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社区矫正法》的这条规定为破局提供了方向。”为了解决该问题,恩施市检察院综合研判,最终建议当地司法所让熊某某就近以植树造林、补植复绿的方式完成公益劳动,当地司法所采纳该建议并予以实施。
在解决完熊某某这一个案后,该院总结了此案的解决思路,全面梳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发现多名在矫人员存在类似问题。为解决此问题,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
“绿色家园建设、清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为主线的公益活动,既有可操作性,也能为家乡的环境治理贡献力量,让社区矫正对象有更多获得感。”在会上,检察官围绕如何高质效开展公益活动提出建议。最终,市司法局对该建议予以采纳,并在现场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在于整改到位、落实见效,该院通过跟踪回访狠抓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共同推动检察建议开花结果。
据了解,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开展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公益劳动,除补植复绿活动外,还开展了清江河卫生治理、旅游公路维护、反诈APP宣传等公益活动。
规范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经营
各类侵财案件和偷盗破坏相关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群众的安全感,为了稳定社会治安,不仅要办好此类民生“小案”,更要堵住销赃源头。
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先后42次在恩施市内各个建筑工地盗窃电缆线,后出售给恩施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多个废旧金属收购企业,非法获利20余万元。
2023年11月,恩施市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恩施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向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对近年来盗窃案进行梳理,发现盗窃电缆线案件均是以出售牟利,电缆线系生产性废旧金属,只能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进行收购,且在收购过程中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
“检察办案不能‘隔岸观火’。”谈及办案时的考虑,检察官表示,如果发现了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检察履职就得向前一步,依法能动融入社会治理。
张某某盗窃案暴露出了对废旧金属收购企业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监管上存在漏洞,为了规范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经营行为,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定期对恩施市内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定期巡查,对收购台账进行重点监管,对违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及时查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市800余家废旧金属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走访排查,走访同时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企业规范经营,合法收购废旧金属。
追回医保基金100余万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以欺诈骗保来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向某某利用其享受的低保及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政策,通过超用量开取药品后出售给他人的方式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查,向某某共骗取医保统筹基金40万余元,恩施市检察院遂以诈骗罪向恩施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向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不仅如此,检察官通过梳理近期办理的案件发现,类似向某某骗保的情况并非个案。
这反映出单纯打击犯罪远远不够,应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对全市医保异常报销记录进行排查,建立多部门医保反诈骗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大数据风控管理机制…”经过咨询相关专家、查阅研究文献,该院针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现场检查、信息智能审核平台、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全市44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共审核异常报销记录18567人次,查实1447次,对门诊重症、门诊慢性病使用医保基金开展专项监管,发现共83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追回医保基金100余万元。
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聚焦医疗、养老、环境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10余个行业规范治理,助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见效并形成长效机制,是一个艰巨的过程。恩施市检察院实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及时跟进监督检察建议发出之后的落实情况,防止“一发了之”。同时,积极主动把检察建议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推动建立各方参与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做实“检护民生”的“后半篇文章”,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恩施市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