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检察院研发的“非法收购运输林木法律监督模型”,成功上架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开始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推广应用。该模型在本地使用效果显著,欢迎各地检察同仁共研共用!
法律监督模型是数字检察在检察履职中的重要应用形式,通过个案办理发现规律性、共性问题,总结归纳特征要素并转化为监督规则,在多元的海量数据中进行数据筛查、比对、碰撞,挖掘类案监督线索,进而开展系统治理。
一、模型概要
司法实践中,在办理滥伐、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时,往往忽视对明知是滥伐、盗伐的木材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承运、收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或忽视对滥伐、盗伐行为的补植复绿情况开展监督。
恩施市检察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机关警综平台等,智能提取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讯问笔录中收购者、收购时间、收购数量,提取判决书中是否补植复绿等关键信息,并自动进行大数据碰撞比对,批量发掘并移送非法收购林木、未进行补植复绿等异常信息。再经过分析研判,发现刑事立案监督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对涉嫌涉嫌非法收购、运输林木犯罪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需要补植复绿的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政机关督促行为人补植复绿。
二、数据要素及来源
1.来源于检察业务系统中的审查起诉案件数据,包括:滥伐、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嫌疑人讯问笔录、刑事判决书,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
2.来源于公安机关警综平台数据,包括: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盗伐的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名称、立案时间、案由、嫌疑人等。
三、研判规则
通过对检察业务系统获取数据与公安警综平台获取数据予以比对碰撞后,将所得数据分成两类进行筛查:
第一类是满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一是从涉林木犯罪的案件中提取非法收购、运输林木的人员基本信息和林木类型、数量、价值信息,并判定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二是将上述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信息与公安部门提供的刑事立案信息进行比对碰撞,若公安部门未对涉案人员予以刑事立案,则推送刑事案件应立未立的刑事检察监督线索。
第二类是应当补植复绿的案件。从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判决书或不起诉决定书中提取当事人基本信息,并从文书中尝试提取与补植复绿相关的关键词,若提取失败、文书内无相关信息,则推送应当补植复绿而未补植复绿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
四、思维导图
五、应用成效
恩施市检察院利用该模型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及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实现打击违法与修复治理双管齐下,建立起“刑事检察引领、司法修复助力、行业治理并进”的立体森林资源保护模式。目前模型已在湖北全省推广使用推送线索2000余条,并在恩施全州8县市正式应用成案16件。该模型的应用,有效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力量,从滥伐源头、收运中端、补植末端推动全链条监管,助推林业资源保护水平总体提升。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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