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从何而来?检察官怀疑,这张假证背后可能存在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并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
“此案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必须抽丝剥茧、察微析疑,最终做实‘以事实为根据’,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才能扭住案件的关键环节,精准定罪。”在检察官联席会上,刑事检察部门主任一针见血地说到。
7月,恩施市检察院派出检察官依法适时提前介入,利用距离案发时间较短的特性,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思路和方向,及时有针对性开展侦查取证,区分查清各类证件、印章的数量,加强对电子证据的梳理。9月,恩施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恩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来,2022年11月,向某做“跑跑”期间,接到一些派送假证的单子,听客人说做假证很赚钱,便萌生了学习做假证和印章的念头。随后,向某网购了一些空白印章和证书、曝光机、打印机、过塑机等工具,并通过广发小卡片寻找“客户”,然后根据买家需求制作、出售各类假证件。期间,向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300余本,伪造、买卖身份证件14张,伪造公司印章200余枚、事业单位印章4枚,共获利人民币11万余元。
根据向某的聊天记录,恩施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对购买人员进行侦查核实,自下而上、由点及面逐步筛查出了制售假证上、中、下游环节涉案人员,相关案件已在陆续侦办中。
11月11日,经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对向某提起公诉,恩施市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向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