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宗涛)“今天,我通过参加你们的案件评查,深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履职过程,这次评查也让我感受到,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你们的检察建议真管用。”
近日,人民监督员范建生在参与一起检察建议案件评查后对检察官如是说到。
据悉,这条检察建议来源于一次案件办理情况分析。2024年,恩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对检察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近三年来办理的涉药品领域案件呈现出多发态势,这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通过对案件特点进一步论证分析,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依法给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认真研究措施,着力强化药品监管,对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完善18项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对外加强工作力度,一方面开展打击伪劣假冒药品专项行动,行政立案调查17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另一方面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义诊20余次,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为群众节省相关检查费用80余万元。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聚焦民生权益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从分散、单一问题提炼出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就医保基金、废旧金属回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等16个行业监管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不断推动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