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州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州侦协办业务培训会,恩施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在会上分享交流工作经验。
“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是我们侦协办在工作中坚持的原则。”该院侦协办常驻检察官廖哲从规范化、实质化、体系化三个方面分享了具体且操作性强的经验做法。
该院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以提前介入为例,该院与恩施市公安局形成提前介入机制,规定提前介入函必须写明需要提前介入的基本案情、法制审核的初步意见和需要提前介入的事项,有效防止侦协办越位参与法制审核。
“侦协办的工作不是简单的提前介入,更多的是与公安机关进行系统化协作,就类案开展监督,存在的问题建立相关机制,开展同堂培训、联席会议等等。”
此前,该院侦协办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在类案监督方面取得一些成效。廖哲以一起类案监督案例为蓝本,详细介绍了强化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的机制方法。针对如何开展类案监督,廖哲从简单的数据碰撞、高效核查等方面为与会人员提供了经验模版。
最后的交流环节,来自恩施州八个县市的侦协办干警积极参与讨论,纷纷表示今天恩施市检察院的分享干货满满,他们受益颇多,对之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分享了一些自己的感悟和想法。
“恩施市检察院分享的经验操作性强、实用性高,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全州各县市检察院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下一步,全州侦协办的工作重点是围绕专项工作,开展挂案清理,加大对强制措施违法、侦查取证违法等行为的监督力度。”恩施州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邱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