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湿热裹着高楼蒸腾,老榕树的叶尖蜷起小满已至的絮语。一位母亲将印有“情牵吾子护纹伤,检察恩深暖心房”的锦旗送到恩施市检察院。
“小谭,你老是不让我送锦旗,也不给我说你的名字,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送到你手上,没想到把你名字写错了!”那天上午,院里回荡着这名母亲爽朗的笑声,她口中亲切的“小谭”,未检检察官谭金星在该院“蓝天白云”工作室接待了这位专门来表示感谢的小赫的母亲杨某。
谭金星看着杨某脸上意气风发的笑容,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到她,那是两个月前,她愁容满面地来到检察院,“我要找未检的检察官,之前我在微信上看到你们管未成年人文身的事情,这件事你们一定要管啊!我天天饭都吃不下!”她双手紧紧攥着衣角,缓缓讲述事情经过。
原来,今年2月,未成年人小赫在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及陪同的情况下,来到恩施一家文身店要求文身,老板朱某在未查验其身份的情况下,在小赫左胸文身,并收取了600元文身费用。学校发现后,要求小赫清洗文身,对其就学造成不良影响。小赫母亲知晓情况后非常气愤,立即找朱某理论,要求朱某返还文身费用600元,并要求给付清洗费用,二者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店主朱某报警。
“为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谭金星了解基本情况后,耐心安抚杨某情绪,并受理了杨某提供的证据材料。随后,该院依据未检工作专门化办案机制,迅速对该线索展开调查,收集固定了文身店主朱某在未核实未成年人小赫身份前提下就提供文身服务的证据,走访现场谭金星对朱某开展释法说理,朱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但就赔偿金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赫及其母亲决定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恩施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文身容易,去除不易。大面积文身即便经过激光清洗,也未必能完全去除,而且花费不菲。早在2022年6月,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该院审查后认为,小赫系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难以准确认识文身对身体健康的伤害以及对学习生活的负面影响,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时,其文身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文身店老板朱某基于商业利益为小赫进行文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决定支持起诉,同时为小赫申请法律援助。
之后,恩施市法院组织开展庭前调解,检察官和法官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经历多轮调解,该案顺利调解结案。文身店老板朱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且对小赫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真诚向小赫母亲赔礼道歉,自愿退还其文身费用、赔偿清洗文身费用共计4500元。
“当时为了跟风,一时头脑发热,现在我也知道了文身带来的危害,非常后悔。我当前主要任务是好好学习,希望能考个好大学。”事后,在检察官的耐心开解引导下,小赫也认真反省了自己。为形成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恩施市检察院“蓝天白云”工作室利用“法治进校园”“社区普法”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小满标志着自然界的“半熟”状态:既非青涩,亦非全盛。恰如未成年人的青春,褪去稚气又未染世故,在懵懂与觉醒间酝酿着破茧的力量。谭金星说她很喜欢《无尽的尽头》里的这句台词:“未检工作是一场没有掌声的马拉松,但我们愿意陪每个孩子跑到天亮。”这不仅是她的心声,更是无数未检检察官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