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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新体验:农产品信息“亮身份”了

【字号:    】        时间:2025-06-26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贮存条件等关键信息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进行公示。

  你在日常买菜时注意到这些细节了吗?

  今年2月初,恩施市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馈线索,称其在购买蔬菜时无法获悉产品来源等信息。恩施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经研判认为此种现象有可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亦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通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恩施市区以及周边商超较为集中的乡镇进行全面摸排。经调查实,恩施市城乡部分商超不同程度存在果蔬、生鲜等食用农产品未规范标明名称、产地、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的问题。一位商超负责人在接受询问时说:“我们平时确实不太注意这些细节,只觉得标明价格就行,没想到这是不规范的。”

   

  

  2025年2月中旬,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恩施市检察院向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引导辖区商超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标明产品相关信息,维护食品安全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对涉案商超进行查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重点讲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619日,在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恩施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邀请人民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随机选择了城区几家大型商超开展回头看工作。志愿者指着货架上的产品标签说:“现在标签上产地、保质期都写得清清楚楚,进口产品也有中文标识,买起来放心多了。”人民监督员老对恩施市检察院办理该案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依法标明食用农产品信息,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构建安全、透明、可持续农产品销售行为的核心措施。通过这次整改,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提升了整个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位市民朋友,‘食药安全益路行’是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旨在通过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产品信息不全、蔬果农残超标等问题,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予以反映,我们将会依法进行监督,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在回头看现场向过往群众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