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阳)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在恩施市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急于升级,投机取巧购买证书
2017年9月,谭某因其所在的公司需要资质升级急需一批建筑资质证书,谭某为此焦头烂额,机缘巧合谭某认识了从事教育培训的杨某,杨某表示自己有渠道办理各种证书。为了公司快速升级,谭某支付杨某19万余元委托其代为办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八大员”建筑类资格证书。
接到“订单”后杨某在网上选择了三名办证的上家,杨某将谭某提供的办证资料和办证费用发给上家后,于2018年1月陆续收到办理的68本证件,杨某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买到假证,升级失败诚信丧失
拿到证件后,谭某立马上传至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用于公司资质升级,但却被该平台检测出68本资格证中有55本为假证,谭某的公司不仅升级失败,为办证花费的19万元打水漂,公司也因诚信问题遭受巨大损失。
怒火攻心,报警维权反成罪犯
发现是假证后,谭某联系杨某,杨某表示自己不知道证件是假证,但却表示为此负责,遂给谭某出具了一张19万元的借条并约定在2019年1月30日前还清,但杨某却迟迟未还这笔钱。谭某认为自己被骗,怒火之下选择了报警维权。
2022年1月18日,恩施市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杨某依法提起公诉,对谭某购买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进行了立案监督,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谭某急于求成、投机取巧,办得一批假证件,公司不仅资质升级失败,也因诚信问题被纳入黑名单,导致已取得的资质被撤销,实在是得不偿失。”检察官提醒,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识别假证轻而易举,只有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办理,才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