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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永向党,检心护未来

【字号:    】        时间:2023-08-04      

  

(朱鹏帆)在工作中,我曾无数次站在校园的讲台上,以“蓝天哥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给同学们讲法治课。但今天,是我第一次站到演讲台上,还有些紧张。不过,我觉得也是一次机会,写演讲稿的过程,带着我回顾了我在未检的这些年,今天,我就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一直让我骄傲的未检工作。

  今年是我在未检的第7年,久到同事们开玩笑说“铁打的甩甩,流水的主任”。在未检这些年,我的心态在不断变化。问过自己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推一把,还是拉一下?”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不少未成年人是叛逆、冲动,他们缺少对法律的最基本的敬畏,在办这些案件的时候,我愤怒、无奈,怒其不争;但也有那么一部分未成年人,本性不坏、一时冲动、误入迷途,在办理这些案件时,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国家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挽救、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从来不是一句空话。下面我想讲两个故事,让大家能够更加了解我所从事的工作。

  关于未检第一个故事,是关于“礼物”

“他现在学习成绩不错,对自己所读的专业也很感兴趣,今年还加入了学生会,和我的关系也缓和了很多,没有以前那么叛逆了,特别感谢你们的悉心帮教!”刘某的妈妈在接受观护官定期电话回访时高兴地说。

刘某是一起聚众斗殴的参与者,由于其尚未成年,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其在校学生身份具备较好帮教、监护条件,对其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同时我们还积极帮助他返校复学,通过定期教育回访、对其家庭教育进行指导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那年高考,刘某如愿考入了理想大学,他送来的那张入学纪念卡仍是我心中最好的一份礼物。

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是我们的职责,我也更乐于把这些工作看成是检察机关送给这些未成年人的一份“成人礼”。在他们成人之前,教会他们敬畏法律,给予他们重回正轨的机会。

  关于未检的第二个故事,是关于“笑容”

  我们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发现,这已经是被害人小芳第4次受到侵害。调查后我们了解到,小芳的父母于2014年离婚,判决小芳由母亲元某抚养并随其生活,但元某从未履行监护职责,小芳实际一直跟随父亲卢某生活,2014年至2018年期间,卢某也未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小芳多次遭受他人侵害,并被杭州、武汉、上海、恩施等地救助管理站多次救助。小芳的监护问题,成了我们在办理刑事案件之外考虑的第一个大难题。我们与恩施市民政局事前沟通、磋商,最终向恩施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申请撤销元某和卢某对小芳的监护人资格。在积极协调、多方协作下,市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卢某、元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市民政局为小芳的临时监护人。

  接着,为了给小芳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又继续多方奔走,与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又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决定将小芳送到市儿童福利院生活、学习,由市民政局全力承担她的学习、生活费用,并由专人为她做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走出阴霾,健康成长,还多次为小芳申请了司法救助款帮其解决生活困难。

  其实想说的还有很多,在社调时、在讲法治课时还有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但是最后我想借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一句话。“我一直在脑子里想像很多小孩在麦田地什么的玩游戏。有几千个小孩,没别的—没别的大人,我是说,除我之外。我就站在这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他们不看方向的话,我就得从哪出来把他们抓住。我就整天干这种事。我就当个麦田守望者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