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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恩施市院精细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字号:    】        时间:2023-09-21      

  (于诗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大对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恩施市检察院坚持把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着力在丰富联络方式、提升联络质效上下功夫,通过“完善三项机制、聚焦三类参与、运用三种形态”,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联络国家级代表委员3人次,省级代表委员8人次,市级代表委员40余人次,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良性互动。

  三项机制,确保联络工作全方位。一是健全联络责任机制。建立由“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系统联络,变被动联络为主动服务。二是落实办理反馈机制。突出联络工作的互动性,将办理日常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抓手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观摩视察、走访座谈、检察听证等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回访”工作机制,严把规范关、期限关、质量关。三是执行检察工作报告机制。严格执行“年度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汇报、交办案件如期汇报”的报告机制。2020年以来,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13次,人大常委会到该院视察调研4次。

  三类参与,推动联络监督深层次。一是针对联系,邀请代表委员针对性参与检务管理。建立代表委员基本信息数据库,明确代表委员关心的专业领域和关注问题,扭转代表委员参加活动不匹配等情况。精心实施对口联络,根据检察工作类别,对口联系相应领域的代表委员,增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针对性。二是靶向聚焦,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过程监督。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40次,参与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12次,参与司法救助案件回访1次,提升他们对检察机关履职的直观感受。三是精准滴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提升质效。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次,让代表委员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主动接受评议。

  三种形态,助力联络方式多元化。一是注重开门纳谏。以实际察看、开展座谈的方式,参加开放日活动,亲身体验检察服务事项,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面介绍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开展和成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线上联络宣传。主动向代表委员推广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头条号等“两微一端”平台,扩大联络工作面,第一时间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多年坚持向辖区内省、市级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员》等检察报刊、杂志,让代表委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具针对性地评议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