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金星)从别人眼中的“小儿科”到今天的“小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一直是特殊的存在。从单纯办理涉未刑事案件,到如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恩施市检察院未检办的工作越来越多,这些“多出来”的工作,从案内延伸至案外,把曾经的问题少年“拉回来”,又在他们重回正轨的生活中“扶一程”,开启他们全新的人生。
多做一点,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恩施市检察院未检办2013年成立,也刚好是《刑事诉讼法》新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专章的那年,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式确立,到如今刚好走过第十个年头。从那年开始,在办案中严格执行特别程序,就成了未检人的坚持甚至习惯。
“他能不能顺利度过这六个月考验期?其实在下决定之前,我的内心也在打鼓。”回想起第一次讯问小涛的情形,未检检察官谭金星这么评价。
刚度过十七岁生日的小涛,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睛,手指上甚至涂了黑色的指甲油,问一句答一句,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案件很简单,小涛为了“仗义”应邀帮忙打架,他冲在最前面,对方一个人受了轻微伤。这次打交道之后,谭金星跟同事聊到小涛的外形和个性,总结出来小涛是因为不自信、缺乏安全感,所以用夸张的打扮隐藏自己的情绪,但又很渴望和外界交流,才会把朋友看得重,有求必应,并不是什么不可挽救的坏孩子。
考虑到小涛是初犯,又是未成年人、已取得对方谅解。谭金星最后选择了附条件不起诉,“先观察他在考验期的表现,再作最后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谭金星和观护官一起,先是从小涛爱玩的游戏打开交流的突破口,随后与社工们一起组织小涛参与公益性劳动和家庭活动课,小涛每个月的思想汇报,从刚开始短短的几行字,到越来越丰富,字里行间逐渐又找回少年的开心和朝气。
对涉罪未成年人引导、帮助、教育,这些“多出来”的工作,却并不多余,甚至有时候比办结案件本身更重要,在接触了形形色色的未成年人之后,这几乎成了未检检察官的共识。
正因如此,该院尝试在帮教、考察未成年人方面有所突破。以往,对未成年人跟踪帮教都是由检察官或助理承担,但因为案件多、人数少,分散到个案的帮教其实非常有限。去年,该院未检办提出“观护官”这个概念,即通过专人负责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察、看护、帮教。一个案件一旦进入未检视野,便指派“观护官”立即开展社会调查,重点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历程、家庭情况、犯罪原因进行调查,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等,为办案决定形成参考。随着诉讼流程的推进,观护官也会针对不批准逮捕之后或者附条件不起诉期内帮教的未成年人,转换帮教、调查重点,以电话抽查、重点关系人核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观护对象进行一月一考察,并根据各阶段评估考察结果形成综合评估报告。
如何提升观护官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成效?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及发案特点后,该院以未成年人“跑分”案件频发的问题为切入点,基于真实案件拍摄原创普法微电影《一路向前》,讲述该院帮助“跑分”少年重回正轨的故事,被最高检、湖北发布等10余家权威媒体广泛关注,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去年以来,该院观护官已经对150余名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帮助16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对5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多想一层,分级干预前移预防触角
“又是他。”恩施市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少未成年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检察环节:像小武这样的“熟面孔”每年都会出现几个,他们其中有的人有多次被行政处罚记录,因为年龄过小甚至连行政处罚都无法执行;有的人小偷小摸被不起诉之后,不久之后又重操旧业,再次进入诉讼流程。
“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坏的?”带着这个疑问,未检办对同类型情况的未成年人进行分析。发现这些未成年人从刚开始的逃学、抽烟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到行政违法,再到触碰刑法涉嫌刑事犯罪,大多经历了一个缓慢量变的过程,加上家庭、学校等环境因素出现问题,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未成年人坠入犯罪深渊。
“我们过往的教育矫治,是局限于已经进入我们检察环节的案中人,今年,我们尝试将这一关口前移,探索对具有不良、严重不良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但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这一部分罪错未成年人群体纳入分级干预体系。”今年3月,该院与恩施市公安局、恩施市妇联会签《恩施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实施细则》,与公安、妇联加强信息共享,将全市100余名未成年人纳入分级干预库,在征求未成年人及家长意愿之后,通过与专业的社会服务组织合作的方式,对有需求的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公益服务活动等,并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轻重不同、各有侧重、梯级衔接状态的教育矫治措施体系,截至目前,未检办团队共介入干预3起,帮助1 名未成年人重回校园。
此外,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未检办推出“订单式”普法新模式,在每次普法宣传前与点单学校充分沟通,根据学校需求及受众学生年龄、身心特点,定制巡讲内容、准备巡讲课件。
今年8月,未检团队在办理一起在校学生纠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的案件后,主动与涉案学校联系,围绕校园暴力这一主题,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活动。在普法宣传课上还增设“小纸条”环节,引导学生将活动感悟、法律疑问、案件线索等写进“小纸条”,在提升课程效果的同时,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今年以来,已通过该方式发现问题线索5条,监督成案1件,相关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多问一句,挖出综合履职线索
“你身上的文身在哪里文的?”这几乎成了恩施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办案时讯问最多的一个“无关”问题。在办案中他们发现,一半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有过文身经历。
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为何屡禁不止?又究竟是哪些场所在违规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在对近三年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清查之后,他们制作了一张“地图”,对市区内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文身店进行了统计和标注。
“文身属于对身体的侵入式动作,具有易感染、难复原、易被标签化等特质。不少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向我们反映,因为文身,孩子们在入学、就业等过程中受阻。”承办检察官认为辖区内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不仅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影响其发展,同时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于是对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
今年3月,该院未检办对全市20余家文身店及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暗访、调查,固定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无资质开展清洗文身服务的证据。5月,该院先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针对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未取得相关执照和许可、文身师没有资质等问题提出整治建议。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文身行业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清除“洗纹身”等违法医疗广告11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
“就是因为他身上的文身,我跑了好几个学校,一看他身上的文身就不愿意收……在医院清洗文身的费用又太高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今年9月,小阳父亲找到未检办,道出了孩子在文身之后学业受阻的境况。经过调查核实,检察官锁定了某文身店在未核实年龄的情况下为15周岁的小阳提供文身服务的事实,认为文身店主张某的行为侵害了小阳的健康权。10月,未检办根据小阳父亲申请,支持小阳起诉张某侵害其健康权,要求张某返还其文身费用并支付文身清洗费用。
“作为本院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支持起诉案件,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次挑战。”综合履职的概念提出以来,该院一直在尝试以刑事案件为圆心,同步审查涉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及公共利益等是否遭受损害,加大挖掘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和监督线索的力度,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权。
再起新程,筑梦奋进。10年来,恩施市未检办在办案、预防、帮教、救助、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上全面发力,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先进集体”等10余项荣誉。继往开来,未检办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要求,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书写未成年人保护新答卷。
在恩施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眼中,他们奋斗其中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抵就像麦田守望者一样,“我一直在脑子里想象很多小孩在麦田地里玩游戏。我就站在这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就整天干这种事。我就当个麦田守望者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