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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纾难解困,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

【字号:    】        时间:2023-12-25      

 (李方黎 谭超)新时代新征程,恩施成为创业的热土、兴业的福地,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让恩施成为企业安家的宝地,投资兴业的旺地,让到恩施投资兴业的企业家更加安心,更加放心,更加舒心。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正是恩施市不断吸引项目落地最好的“梧桐树”,也是恩施绿色崛起、冲刺百强的重要特征和核心竞争力所在。

  经济扬帆起航,离不开法治护航。今年以来,恩施市检察院奔着问题去,向着难处行,在主题教育中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靶向破题,通过“对症下药”为企业纾困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力答好优化营商环境这道“政治题”“发展题”。

  平等保护,为企业发展护航

  “我们认罪悔罪,这也为公司长远发展敲了警钟。”宜昌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负责人悔不当初。

  该公司负责人在明知进购的原材料不达标的情况下,仍加工生产并将饮片销售给恩施19家药品经销商,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

  企业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

  这个案子要如何办?是简单惩处犯罪,还是通过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恩施市检察院选择了后者,在充分考虑该公司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治理,助力企业“司法康复”。

  作为恩施州首例异地协作企业合规案件,该案存在涉案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的情形。恩施市检察院遂与枝江市检察院联动合作,联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适用跨区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如今,这家公司已经重回发展正轨,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面貌焕然一新。

  “作为外地企业,之前还有种种顾虑,回过头来看,感谢恩施市检察院做的大量工作,为我们创新发展提供了动力。”负责人在回访中谈到。

  这是恩施市检察院依法严惩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一个缩影,也是平等保护规模企业和小微企业、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重要体现,促进恩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让在恩施市场主体感到更舒心。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恩施探索”,以企业合规异地协作,精准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今年共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件,涉案企业年总产值达13.3亿元。

  创新是市场主体活力的源泉,是企业基业长青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保障。

  “像这样跨区域保护企业的做法还有很多,今年,与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就一起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司法裁量、证据调取等方面开展配合协作,共同研究一体化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同时,以此案为契机,我们与市场监管等20家单位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道。

  精准监督,为企业发展纾难解困

  “检察官,坏人伏法,我终于有勇气来找你们申请监督,请一定要帮我主持公道!”

  某企业负责人刘某紧紧攥着一份民事判决书,言语激动地向检察官诉说着自己的冤屈。

  看完判决后,检察官向刘某问到:“从民事判决查明的事实来看,你和阮某之间的借款关系明确,判决确定的利率也符合法律规定,你认为你的冤屈在哪里?”

  “唉,其实我真正借的钱只有第一次的1000万元,后面的借条都是他为了掩盖高息强迫我一次次出具,法院开庭时也是他胁迫我不要参加,丧失了申辩权利,法院作了缺席审判,其实本息早都已经还清了。”刘某则如是说到。

  听完刘某的回答,检察官遂明确了本案的调查方向,一是查清双方之间借贷关系的真实情况;二是查清刘某是否如他所说受到胁迫。

  在受理刘某监督申请后,检察官组织办案组兵分多路,向人民法院调取审判卷宗、向银行机构调取账户流水、向公安机关调取阮某案件材料、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了详尽调查。

  经过调查,检察官认定阮某系以“利滚利”、“以贷还贷”的方式实际收取高息,并就虚假的借款本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的外表掩盖“非法”的本质。

  同时查明,阮某因长期以利息低、放款快等为诱饵吸引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借款,以贷还贷还息等手段虚增债务,实施“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申请监督反映情况属实,符合民事检察监督条件。

  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就本案向恩施州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恩施州检察院对恩施市检察院查明事实及提请抗诉理由全部采纳,向恩施州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恩施州中级法院裁定由恩施市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5月22日,恩施市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恩施州检察院指令恩施市检察院派员出庭予以监督。经过审理,恩施市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撤销原一审判决,驳回了阮某的诉讼请求。

  据悉,该院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能动履职,强化精准监督,以点到面,坚持以类案检索实现审查的比对和碰撞。经核查发现阮某还参与实施5次“套路贷”虚假诉讼,遂提请恩施州检察院向恩施州法院抗诉5件次,均已发回恩施市法院再审。

  “通过深挖‘套路贷’个案中隐藏的异常性,通过检索监督,实现全链条、一体化打击,精准监督加大涉企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林芳告诉记者。

  除了民事检察监督,恩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探索出,以走访调查为依托、检察建议为手段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法,共计为11家企业负责人解决外出请假难、贷款融资难等20个实际困难,让市场主体在参与经济活动中实现矫正,既让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矫正、检察监督、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诉源治理,数字赋能延伸监督职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挖掘刑事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特别是对案件反映出的企业内部管理漏洞、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依法依规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通过大数据比对,我院串通投标罪近三年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串通投标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直接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今年7月,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林芳在工作中发现,串通投标类刑事案件数呈高发上升趋势,遂第一时间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串通投标案件进行梳理,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制作串通投标罪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报告,在总结问题、提炼对策的基础上,向三家行政单位,制发整治串通投标乱象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三家部门积极履职。

  “通过大数据与法律监督的结合,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决心和力度,也希望今后继续夯实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协委员吴际庆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强多方沟通协调,在打击串通投标案件的同时,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的线索移送和联络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第六检察部充分发挥数据“中枢”职能,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指南,以“三保三提”涉营商案件办理机制为重点,使涉营商案件从受理入口到办结出口形成监管闭环,提升质效。共受理202件涉营商案件,依法对涉营商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和检察听证,组织涉营商案件评查2次,制发(涉营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今年,我们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5个行业全面整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实现以案促治,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受到法律平等保护。”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向静说。

  该院第六检察部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职能,以一月一总结形式,围绕业务部门工作重点、亮点督促落实小专项,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职责明晰、推进有序。

  “第六检察部牵头负责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15个案例被省检察院推介,5个品牌入选全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品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在11月重点工作调度会上总结到。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恩施市检察院将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未来,恩施的营商环境还将更好,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将更加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