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区的恩施市,山川秀美,水系纵横,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之一。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深刻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聚焦本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守护一江清水东流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一、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守护碧水
恩施市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抓手,重点关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固体废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长江水质的突出问题。通过主动对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例如,针对清江及其支流沿岸存在的违规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检察机关及时立案调查,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清理固体废物,修复受损岸线,有效消除了污染源和安全隐患。
二、践行恢复性司法,推动生态有效修复
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时,恩施市检察院不仅注重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更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的效果。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除了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考虑到部分被告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创新性地探索“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既体现了司法威严,也促进了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协同共治,凝聚流域保护合力
深知长江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恩施市检察院积极构建内外协同的工作格局。对内,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协同履职,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方面形成内部合力。对外,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共同出台协作意见等方式,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衔接通道,共同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四、注重源头预防,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恩施市检察院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在办好个案的同时,注重从类案和突出问题中分析发现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等渠道拓宽公众参与面,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扎实有效的公益诉讼实践,不仅有力震慑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更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未来,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让恩施的青山绿水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