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北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8月14日、17日,分别对枣阳市检察院、荆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刑事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和评议,庭审面向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直播,全省刑事检察干警远程观摩学习。以此为契机,恩施州检察院和恩施市检察院于18日上午联合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恩施州、市两级刑检部门干警结合庭审观摩和评议内容开展讨论,并对湖北省检察院下发的两个指引进行研讨,结合办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远程观摩这两场庭审,最触动我的是公诉人在庭前审查时的滴水不漏,以及庭审中那份从容不迫的专业底气。这些细节都是活的‘教科书’,今后办疑难复杂案件,我得反复对照、多问几个‘为什么’。”
“评议中指出的那些短板,像一面镜子,照见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不能光看别人的‘热闹’,更要反思自己的‘门道’,把每一条不足都当成整改的标尺,别在同一个问题上栽跟头。”
“省院新出的两个指引,我们逐条琢磨了一遍,既有疑问,也提了一些修改建议。等正式版本落地,我们要严格执行,绝不含糊——起诉书和审查报告,就该经得起放大镜检验,统一规范就是我们的底线。”
会上,州市两级刑检部门的22名干警在会议上踊跃发言、畅谈体会,找差距、谋改进,气氛热烈。
恩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昌慧在总结时深有感触,这次观摩让她对公诉人应当具备的素养有了更直观的体会:法律功底须扎实过硬,方能对犯罪事实精准适用法律,这是办案的基本功;庭审中要沉着冷静、临危不乱,这份应变力需要在日复一日的实战中淬炼;案件审查更须对证据条分缕析、全面把握,才能有力指控犯罪事实。谭昌慧还对两个指引制作规范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恩施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远磊结合两个庭审观摩情况分享了心得体会:出庭公诉是对高质效办案的最终审视,折射出检察官在案件审查环节的深耕细作;两场庭审庭前准备充分,都召开了有效的庭前会议,能针对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的案件进行针对性准备出庭预案;公诉人庭审节奏掌控得当,讯问直指要害,举证分组清晰罗列、详略有度,彰显专业水准。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让干警们在真实庭审场景中对照标杆、检视不足,既汲取了宝贵经验,也看清了自身短板,真正实现以案促学、以观促改。下一步,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把实战练兵做深做实,系统梳理观摩成果,不断锤炼公诉办案质量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让每一次庭审都成为锻造队伍的生动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