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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青力量 | 立足案管岗位,以规范履职服务高质效办案

【字号:    】        时间:2026-07-13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每一位检察人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是感受公平正义最前沿的“窗口”。在这里,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检察干警对事实的审慎查明、对法律的精准适用、对程序的严格遵循、对效果的用心考量。

如何将这一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本栏目将陆续推出系列报道,邀请我院各业务条线的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分享他们对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思考与体悟。

孙柳(案件管理办公室):2025年8月,我入职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分配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起诉案件受理、批捕案件辅助受理,以及协同送案、电子卷宗刻录、律师阅卷登记等事务。近一年的实践让我认识到,高质效办案在案管层面,核心是每一项操作都严格对标规范、精准落地。

起诉案件受理是“入口关”。日常需逐案核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换押证、涉案财物清单等文书是否齐全,确认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状态,审查卷宗材料与移送清单是否一致,无误后及时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完成分流。任何数据偏差或材料疏漏都会影响后续审查,因此“每案必核”是铁律。

批捕案件辅助受理则突出时效性。接到移送后须第一时间核对基础信息、法定期限和案情摘要,快速完成系统录入,确保案件“零延时”分配至检察官。我注重总结不同案件类型的受理要点,在时限压力下保持准确率。

送案、刻录与律师阅卷虽涉及不同对象,但要求相通——送案前核对纸质与电子卷宗一致、文书齐备;刻录光盘标注清晰;律师阅卷严格查验“三证”,提供电子光盘或安排查阅,符合条件的协助线上办理。这些工作均须细致无误,保障流转顺畅和当事人权利。日常辅助事务如文书登记、信息查询等,也坚持即时准确记录。

高质效办案要求案管书记员在流程上守规范、在节点上控时效、在细节上零差错。我将继续精进业务,以严谨操作履行好案件流转“守门人”的职责。